孟加拉国对中小企业征收1%营业额税:是收入改革还是不成比例的负担?
法兰西斯·伊斯兰观点:2026财政法中的强制营业额税可占低利润商户净利润30%
2026年8月4日,达卡 —— 孟加拉国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偏低,这凸显出该国需要更多税收来为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和发展项目提供资金。然而,税收措施不应损害投资、就业或纳税人的自愿遵从义务。因此,对非企业经营者和专业人士征收强制性营业额税,已成为纳税人普遍担忧的问题,金融领域分析师费萨尔·伊斯兰指出。
根据经2026年财政法案修订的2023年所得税法案第163(6)条,当纳税人的正常所得税负担较低时,需缴纳规定的营业额税。该税种适用于总收入,即使存在亏损亦需纳税。一般税率为1%,针对特定行业有差异,新成立的工业企业在头三年内适用0.2%的税率。
⚖️核心问题:征收营业额税而非所得税
问题不在于企业是否应该纳税。真正的问题在于,总销售额或总收入(本质上即营业额)是否是确定纳税义务的合适依据,特别是对小型和低利润率企业而言。所得税通常是对净利润征收的——即扣除合法商业费用后剩余的部分。
相比之下,营业额税是对总销售额征收的,实际上是将销售量视为收入。然而,企业可能营业额很高但利润微薄。在这种情况下,征收营业额税而非利润税可能会造成不成比例的负担,尤其对利润率微薄的企业而言——而这些正是政府声称要支持的中小微企业。
具体案例:大米贸易商
为说明这一问题,费萨尔·伊斯兰举了一个小型大米贸易商的具体例子。假设一位贸易商初始资金仅为50万塔卡,全年反复将这笔资金用于再投资。他以每公斤75塔卡的价格购买大米,再以80塔卡的价格出售。
年销售额为1200万塔卡,贸易商售出15万公斤大米,获得75万塔卡毛利润。除此之外,贸易商还需支付以下费用:
- 运输费:15万塔卡
- 租金:6万塔卡
- 工资:9.6万塔卡
- 电费:1.2万塔卡
- 其他运营费用:2.4万塔卡
- 总运营费用:34.2万塔卡
- 净利润:40.8万塔卡
按照1%的营业税率计算,贸易商需缴纳12万塔卡税款。但如果按照实际收入计算税款,且40万塔卡是贸易商唯一应税收入,那么在免税额度之后,应缴税款约为最低5000塔卡。因此,营业税约高出24倍。
更令人震惊的是,12万塔卡的税款将吞噬贸易商近30%的净利润。如果次年业务出现亏损,仍需缴纳营业税,因为该税收体系不考虑盈利能力——这一特点从根本上违背了税收的能力原则。
⚖️ 支付能力原则
营业额税根据支付能力原则引发担忧,该原则要求税收应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能力。毛销售额并不等同于收入。一个商人可能记录数亿塔卡的销售额,但在支付供应商、利息、运输、租金、工资、公用事业等费用后,只剩下微薄的利润空间。对于资金有限、依赖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来说,这种负担尤为沉重。
不断上涨的借贷成本、原材料价格、运输费用、电费、数字银行手续费和商户折扣率进一步降低了盈利能力,使得基于营业额征税变得越来越不合理。这些成本压力的累积效应意味着许多中小企业已经在微利经营——对毛营业额征收1%的税,可能就是生死存亡的区别。
💳营运资金:中小企业的生命线
当中小企业被要求缴纳相当于毛销售额1%的税款时,他们的营运资金可能会迅速减少。营运资金是中小企业的生命线;当营运资金缩减时,企业可能难以补充库存、支付员工工资、结清供应商账款和偿还银行贷款。这可能导致延迟付款、减少就业、增加借贷,甚至导致企业倒闭。
其影响不仅局限于纳税人,还会波及当地经济中的员工、供应商、贷款机构和消费者。单个中小企业倒闭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账款拖欠、失业和消费减少的连锁反应——这些影响在构成孟加拉国经济支柱的数百万家中小企业中会被成倍放大。
🌏 国际比较
在会计记录薄弱的情况下,营业税的管理可能较为简单,但这种简单性不应损害公平性。不成比例的税收制度可能会阻碍企业正规化进程,促使现金交易盛行,迫使企业转入非正规经济——最终导致税收减少而非增加。
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企业收入通常按净利润征税。发展中国家的简化税制通常会考虑企业规模、行业、利润率和合规能力。其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而不是对参与正规经济的企业进行惩罚。
📋 六项改革建议
孟加拉国应当采取平衡措施,在保护税收的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费萨尔·伊斯兰提出了六项具体改革建议:
- 将合格的中小企业和专业人士的税率从1%降至0.2%
- 引入分级税率结构,根据年营业额、企业规模和行业利润率进行差异化征税——小型杂货店不应与大型高利润企业承担相同的实际税负
- 为持续使用正规银行渠道并保持基本数字记录的企业提供定向税收激励
- 为符合条件的亏损企业提供临时减免,设置合理的证明文件要求并采取防范滥用的措施
- 制定分阶段路线图,从营业额税向利润税过渡,同时支持普及简易数字记账工具和平价税务咨询服务
- 在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前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税务专家和研究机构开展结构化磋商——当受影响群体理解政策、认为合理且有实际遵守能力时,税收政策才能更有效
战略背景
中小企业对孟加拉国的就业、创业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评估其税收贡献时,应不仅关注当前收入,还需考虑其对投资、就业、企业生存、融资渠道和未来税基的影响。一个将中小企业驱赶出正规经济的税收体系,短期内固然能从守规企业获取收入,但长期来看会缩减税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任何税务部门都不应推行
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是相辅相成的。因此,重新审视1%的营业额税,实际上有助于优化税收制度而非削弱税收水平。分级税率、对真实亏损的减免,以及逐步转向基于利润征税的模式,既能保障税收收入,又能助力小企业发展、实现正规化经营,并为国家财政持续贡献更多税收。
孟加拉国税收政策制定者面临的选择并非是税收收入高低的二元选择——而是在短期内损害中小企业生存能力的税收策略,还是在长期内构建更广泛、更可持续税基的策略之间做出抉择。按照目前设计的1%的营业额税,显然倾向于前者。而这里提出的六项改革方案将扭转这种倾向——同时不牺牲提高孟加拉国税收占GDP比例这一合理目标。
本新闻最初由 The Daily Star. 完整原文报道请访问: https://www.thedailystar.net/business/news/1-percent-turnover-tax-revenue-reform-or-new-burden-smes-4239171
📬 孟加拉国贸易资讯直达您的邮箱
每周汇总出口行业新闻、政策更新与市场分析。